【实务辅导】车船税的征税范围——应税车船

时间:2023-09-06 07:04:56

原标题:【实务辅导】车船税的征税范围——应税车船

今天一起来继续跟小编学习下车船税的相关知识吧。

车船税的征税范围——应税车船

1

《车船税税目税额表》中相关参数标准确定

车船税法和车船税法实施条例所涉及的排气量、整备质量、核定载客人数、净吨位、千瓦、艇身长度,以车船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所载数据为准

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和依法应当登记而未办理登记或者不能提供车船登记证书、行驶证的车船,以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标注的技术参数、数据为准;不能提供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核定,没有国家相关标准的参照同类车船核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保险机构在计算机动车应纳税额时,机动车的相关技术信息以车辆登记证书或行驶证书所载相应数据为准。

对于纳税人无法提供车辆登记证书的乘用车,保险机构可以参照税务机关提供的汽车管理部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确定乘用车的排气量。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未纳入的老旧车辆,纳税人应提请保险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核定排气量。

购置的新机动车,相关技术信息以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车辆的车辆一致性证书所载相应数据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第75号)

2

临时入境车船处理

临时入境的外国车船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车船, 不征收车船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3

纯电动车处理

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 不征车船税

符合标准的节能、新能源汽车,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不定期联合发布《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予以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

4

关于境内外租赁船舶征税的问题

境内单位和个人租入外国籍船舶的,不征收车船税。境内单位和个人将船舶出租到境外的, 应依法征收车船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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